English

尽快制定《户籍法》

2001-03-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全国政协委员、甘肃省文史研究馆副馆长水天长认为,目前,我国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是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这一条例已经明显脱离了当前实际。比如,大量存在的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问题就对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造成了冲击,人户分离问题给打击犯罪、治安管理等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必须尽快把户籍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制定《户籍法》。据悉,目前公安部正抓紧《户籍法》草案的修改工作。

(《人民公安报》2001.3.6)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